各二级学院:
根据相关通知,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按照“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”的四有标准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提升民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荣誉感,现将面向各二级学院进行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各二级学院辅导员
二、评选时间
即日起至2017年4月13日
三、评选原则
1.公开透明。面向各二级学院公开评选标准、程序、结果等,增强评选活动公信力。
2.择优选拔。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评选,优中选优,确保评选教师的质量。
3.坚持公益。评选属于全国性民间公益活动,坚持自愿与公益原则,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标准
1.有理想信念。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有道德情操。模范遵守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潜心育人,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。参加工作以来,未受到党纪、政纪等处分。
3.有扎实学识。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执行教育部《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》要求,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,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、新载体,努力拓展工作途径,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吸引力、感染力,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。
4.有仁爱之心。关爱、尊重、理解学生,善于激发不同类型学生潜力,培养学生健全人格,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。特别是在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,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。
(二)具体标准
1.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3年(注:工作业绩较为优秀者可以适当缩减年限);
2.近三年参加过省级以上相关培训,公开发表学生工作方面论文或参与省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;
3.荣获校级以上奖励,无违纪纪录;
4.2017年度学校辅导员工作评价为优秀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学校评选。采取个人自荐与集体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人。各二级学院成立评议组,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人员,各二级学院限报1人并最终从中选拔出1人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。
2.组织评审。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以及坚持标准、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3.结果公示。2018年4月底将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;优秀辅导员事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示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布置实施,结合实际,建立各二级学院评选制度,为优秀辅导员脱颖而出创造条件。
2.坚持标准,择优选拔。年度优秀辅导员是全国民办高校辅导员的优秀代表,是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、学生工作的专家。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选标准,坚持优中选优。要积极搭建专业发展平台,为专家型学生工作人员成长提供有力支撑。
3.深入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,精心策划和组织活动,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宣传和推介,真正达到树立典型、鼓励先进的目的,增强广大学生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。
4.规范程序,严肃纪律。要紧扣要求、规范程序,严格依规操作,主动接受监督,确保评选活动机会公平、程序公正、过程公开。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的对象,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。
七、申报材料
1.报送材料:
《第三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》电子版、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扫描件;事迹材料(3000字以内,分为个人简历、工作情况、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,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,副标题为“XX学校辅导员XX事迹材料”);个人数码照片(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);推荐人选学生工作论文一篇(A4版面,单倍行距,页边距上下各2.5cm、左右各2cm,页眉页脚取默认值,插入页码居中。如已发表,请注明期刊、期数)。
2.报送时间
此次评选申报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
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
学生工作处
2018年4月2日
附:1. 第三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
第三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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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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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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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
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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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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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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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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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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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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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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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资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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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所获主要奖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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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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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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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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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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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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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迹简介
(限3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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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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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习
情
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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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
作
成
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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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
人
签
名 |
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。
签名:
年 月 日 |
学校推荐意见 |
主管校领导签名: 学校党委盖章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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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幅不够可另附页
填表说明
1.“出生年月”请按照“X年X月”格式填写,如“1976年6月”;
2.“现任职务”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,如“院党委副书记”、“院学工办主任”等,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“辅导员”;
3.“政治面貌”请填写“中共党员”、“共青团员”或“群众”;
4.“学历”请填写最终学历,如“本科”、“研究生毕业”;
5.“学位”请填写“学士”、“硕士”或“博士”;
6.“职称”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,如“教授”、“研究员”等,不要仅填写“初级”、“中级”或“高级”;
7.“任职时间”为截至2018年4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,期间从事其他行政、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,填写格式为“X年X个月”;
8.“近三年所获主要奖项”是指近三年所获得校级以上主要荣誉;
9.“学习情况”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培训班情况,注明时间、培训内容;
10.“工作成果”是指个人科研成果及业务专长描述,此项内容将作为纳入学生工作专家库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