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处
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 >
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5-10 16:55:00     发布者:xsc    点击次数:
各二级学院:
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,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请对象
  申请对象为我校2017年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6级、2015级三年制大专学生和2013级、2014级五年制大专学生。
  二、申请流程
  1. 2016级、2015级三年制大专已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,登录www.csls.cdb.com.cn,填写续贷声明,(字数不得少于150字,不得超过200字)包括三个方面内容:A.生活状况 B.思想状况 C.学习情况 D.总结申请贷款的原因。打印续贷声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。续贷声明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提交,高校审核之后方可生效,否则无声明,无贷款。
  2.在校学生首贷所需材料: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,在校生(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户口簿原件,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,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(具体材料以县级资助中心要求为准)。
  3.2013级、2014级五年制大专学生,除需准备首贷所需材料以外,还需转段证明。请各班级班主任统计2013级、2014级五年制大专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,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17—2018学年五年制大专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一),于5月30日前交到学生处,学生处到教务处统一开具证明后通过班主任发到需贷款学生手中,贷款学生持相关材料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。
  三、注意事项
 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,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认真填写、修正个人信息,提醒学生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系统,如有问题,及时拨打95593咨询。
  四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宣传和培训力度
 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、励志、感恩教育,并以此为契机,开展全院学生的诚信、励志、感恩教育,收集好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备查。
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生工作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5月10日
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