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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2019学年 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 评审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4-10 10:35:41     发布者:xsc    点击次数:
关于做好2018-2019学年
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 评审工作的通知
 
各二级学院(部):
       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院发〔2017〕42号)的文件要求,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学金标准
优秀学生奖学金: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是一等500元、二等300元、三等200元。
二、评选对象、条件和名额分配
全日制在校学生。详见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》(院发【2017】42号)


评选程序
二级学院(或班级)公示奖助学金项目指标、条件——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——召开班级大会(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五分之四)民主评议,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——二级学院审核、公示5个工作日——学生工作处审核,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——学院发放资助款。

四、评审注意事项
(一)未按学校要求进行学年综合考评的学生、班级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。
(二) 以上项目如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条件可以适当放宽。同时,评选年度内尚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评。
(三) 学习成绩上学年内有不及格学科的,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;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评一项奖学金,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生奖助学金:上学年受到学校或二级学院(部)通报批评或以上处分的;上学年所在宿舍内务卫生三次以上不达标的;有破坏公物被通报的;有吸烟、酗酒、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行为的;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的;有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的;购买高档消费品的;弄虚作假,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的;恶意拖欠学费或有不诚信行为的。

其他要求
(一)请各二级学院(部)做好宣传工作,确保学院师生都知晓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程序和申请条件;
(二)由于本次奖助学金项目评选工作量较大,申报评审时间紧,请各二级学院加强组织领导、高度重视,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;
(三)在评定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,按照程序认真组织评审、推荐,做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及“公示”。各二级学院不得对学生获得的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或截留挪用。

上报材料及要求
(一)奖学金上报所需的纸质材料
 优秀学生奖学金:《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学生基本情况简介一份(500字以内,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)、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个人成绩表(2017-2018第二学年和2018-2019第一学年,2018级只需附2018-2019第一学年成绩)原件和与该生学习成绩排名有关的所有学生的成绩排名汇总表、学生获奖材料(复印件)。
(二)二级学院评选报告
1.主要内容包括:宣传情况、评选程序、公示情况等。
2.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评选初审名单》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,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(部)公章。
(三)其他要求
1.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除明确注明是复印件外,其他均必须是原件。规定提交复印件的,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相关原件后,将原件退还申请人,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注明“原件已核”字样并签字及加盖二级学院公章。
2.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、信息完整准确,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;如无相关信息,请填写“无”;
3. “学生陈述申请理由”栏由申请人填写不少于200字的申请理由,扼要介绍申请理由及个人综合情况,并手写签署申请人姓名;
4.“推荐理由”栏由辅导员(班主任)详细填写“推荐理由”,并手写签字;
5.“院(部)意见”栏由院(部)负责人详细填写“推荐意见”,并手写签字;

七、申报截止时间:4月15日(星期一)下午17:00
附:1.优秀学生审批表
2.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初审名单汇总表
 
 

表格下载:优秀学生审批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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