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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3-18 09:30:55     发布者:xsc    点击次数:
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
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,奉献社会,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,学校于2019年4月初组织评选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,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评选范围

​国家计划内全日制2019年三年制大专、五年制大专、三年制中专应届毕业生。

 

二、评选比例

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比例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%。

 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(二)关心集体,乐于奉献,团结友善,作风正派、勤俭自强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;

(三)明礼诚信,能够按时交纳学费,具有良好的诚信度;

(四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无重修或补考科目。顶岗实习及毕业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(含良好);

(五)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。

(六)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,身心健康,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;

(七)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及以上校级奖励; 

(八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加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:

1、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的;

2、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及违纪处分的;

3、实习期间毕业生不能正确对待就业,择业行为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;

4、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行为的。  

 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校级优秀毕业生报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二)申报时需提交:

1.《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1)一式1份。(注:签字部分要求手写签字。)

2.学生个人教务处盖章成绩单一份。(成绩单打印2018至2019第一学年的)

3.学生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。

 

表格下载
附件:1、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19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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