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助项目分别为:董事长奖学金
创业之星奖学金
勤工助学自强之星
二、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条件
1.董事长奖学金评选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(4)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,表现较好。
(5)学习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学科。(学年平均分90分以上)
(6)符合上述条件,且具备以下特别突出条件之一:
①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成绩,论文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或一般性刊物上发表。
③在职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省级及以上专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或以上奖励。
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⑤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2.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条件
(1)思想政治素质好,遵纪守法。
(2)具有自强不息、坚韧不拔、勇于创新、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。
(3)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良好。
(4)符合上述条件,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①创业项目已启动,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②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。
③所创企业已初具规模,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,能够带动一定数量人群就业。
3.勤工助学自强之星评选条件
(1)在校内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满一学期。
(2)在困境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,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,勤俭节约、自立自强、奋发向上、乐于助人、全面发展。
(3)在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表现优异,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先进性。
(4)能正确处理勤工助学活动与学习的关系,学习成绩良好。
(5)遵守校园纪律,无违纪处分记录。
(6)在自立自强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。
凡是满足以上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评选
(附)报名的同学请带着申请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
1.董事长奖学金审批表:/uploadfile/2018/0410/20180410094123612.docx
2.创业之星奖学金审批表: /uploadfile/2018/0410/20180410094215393.docx
3.勤工助学自强之星: /uploadfile/2018/0410/20180410094301801.docx